一百四十二章 宣慰司-《狼烟晚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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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儿大归大,也不是无法收拾:无外乎剿抚两策。
抚最简单,臭骂一通:“放着好日子不过你特么作死啊?自己撒泡尿照照你长那德行,你也配玩这个?信不信来十万大军把你家祖坟都刨了!滚,回去凑罚款,写个一万字的检讨书!”
剿呢,也不难。因为没费什么力气,地方官一声招呼,这货屁颠屁颠就自投罗网被抓了!这时候也别管他是不是真冤了,反正将错就错一刀把他砍死,再扶一个八辈子轮不到当家的远房亲戚做傀儡,新土官感恩戴德之下必然对朝廷言听计从,这地方又能太平几十年,是这个理吧?
可惜,如果这么顺利,就不叫大明了。
囚在牢里的杨应龙四处打点,重金之下,有高人给他指了条明路:倭国的丰臣秀吉寇犯朝险(错别字),咱那大皇帝的习惯你别说不知道哈,你可以申请戴罪立功啊……万历大皇帝头衔前面有个著名的定语,在历史上能这样称呼的仅此一份,曰:要钱不要脸的万历!一听这蛮夷要领军替自己打仗,不仅不要发饷还自带干粮?二话没说,放人,去吧。朕看好你呦!
逃出生天的杨应龙才不会去呢:我觉得躲山里挺好,那疙瘩太冷!
等万历处理完东北,越想越气:你忽悠朕也就罢了,还一毛钱都没掏?这还了得,往后谁都想占朕的便宜了!给朕剿!于是,长话短说,把杨应龙给灭了。
灭了他以后,尸体运到京师挫骨扬灰,播州宣慰司改土归流:分成两个府,遵义和平越。看看这名字起得多有学问:给朕掏钱这就叫“义”,你要遵、不遵的话,哼哼,就给你平了——“越”地就是前车之鉴!
客观地说,改土归流这件事,某种程度上来讲是个赢了面子丢了里子的败笔。当时的道路环境、生产力都极度低下,设了流官便要派出各级行政管理班子,还要驻军维持秩序。地瘠人稀,完全靠农业税为主要收入的中央政府实际上是要赔不少钱的。而且,千里做官只为财,哪个大老爷是省油的灯?故而层层盘剥之下,一直到清朝,西南叛乱不断……
但这事说起来好听啊:前朝未达之壮举,远迈汉唐!太厉害了,我的明!
其实此举带来的后果还远不是朝廷要多花点钱那么简单:旁边永宁宣府司的奢家、水西宣慰司的安家……可都在冷眼看着这里呢!别看平常这帮人相互打来打去没完没了,唇亡齿寒的道理不是只有汉族人才懂。今天你这样处理杨家,明天会不会这样对待我们?
别琢磨了,给几位剧透一下吧:肯定会!
为啥?因为朝廷里的御史言官老爷们要立功啊!
总体来说,地方督抚们都不怎么想惹麻烦:本来好好的,吃饱了撑的捅马蜂窝干嘛?就算千辛万苦打下来,每天盯着穷山恶水发呆有意思吗?兵事凶危,一个不留神,再把自己性命搭进去(事实上后来的奢安之乱确实死了很多高官),你们就不能消停点、不折腾难道会死么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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